如何實現鋼鐵行業產業結構的快速升級,核心還是要盡快去除劣幣——即市場中的僵尸企業。
致公黨中央今年將提交的《關于處置低效無效資產及僵尸特困企業的提案》建議,加大人員分流安置政策支持。盡快出臺《國有企業清理僵尸特困企業分流安置人員實施辦法》,明確操作流程和細則。僵尸特困企業在職職工,凡符合連續工齡滿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特殊工種及特殊情況還可再提前5年,經本人自愿申請,可享受提前退休政策。
要加強專項資金等獎補支持。除中央財政預算已經安排撥發的煤炭鋼鐵行業化解產能過剩工作的1000億獎補資金之外,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應盡快研究安排清理僵尸特困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專項資金。
同時要做好配套政策銜接支持。研究出臺由各級國資委牽頭,協調法院、工商、稅務、人社等部門,建立國有企業低效無效資產及僵尸特困企業清理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記者獲悉,2016年11月,國資委全面梳理出中央企業需要專項處置和治理的“僵尸企業”和特困企業2041戶,涉及資產3萬億元。加快處置低效無效資產及僵尸特困企業,事關國有企業增效升級和化解產能過剩的成敗。
目前企業在清理處置過程中,也遭遇債權損失與債務負擔沉重雙重瓶頸,導致僵尸企業多年僵而不死、難以處置。
全國工商聯冶金業商會專家組組長劉勇昌告訴記者,很多僵尸企業即便去除了債務,仍只是微利或者虧損,下一步需要盡快從市場退出。
全國工商聯提案建議,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有關省市加快對“僵尸企業”的處置進度,盡快為鋼鐵行業創造一個供需協調、價格合理、利潤率適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對長期虧損、靠補貼和貸款維持存活的“僵尸企業”應從全行業效益考慮,促使其加快退出。建議在政策設計上,要統籌考慮企業人員安置、地方經濟增速下降、產業結構調整等問題,統籌做好綜合性制度安排,發揮政策組合效果。在獎補資金安排上,應不分企業性質和規模大小,一律按去產能數量掛鉤,公平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