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了解到,其向省會城市群濟南、淄博、泰安、萊蕪、德州、聊城、濱州7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關部門印發了《進一步加強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到2017年,省會城市群環境空氣質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改善50%左右。
方案同時加強了對工業企業生產調控
根據方案,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濟南、淄博、德州、聊城、濱州5市水泥、鑄造、磚瓦窯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生產線外,全部停產;鋼鐵行業根據污染排放績效水平進行排序,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實行停產;玻璃行業生產燃料全部更換為天然氣、集中供應的煤制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對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電廠)未達到超低排放標準限值的,除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機組外,全部停產。
7市要按照要求及時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編工作,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體系,統一預警及響應級別,統一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研究和潛勢分析,提高預報預警信息的準確性。編制發布轄區內重點行業和“高架源”限排限產停產企業清單,組織相關企業制定應急響應減排方案,將減排措施落實到具體企業、具體工藝、具體設備和具體人員。